一、在自治区、盟市设立扶困助学基金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面向全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免收学杂费、书本费,补助住宿生生活费)。年内全区75个旗县实施了“两免一补”政策,使义务教育有了实质性的推进。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农村牧区教育工作暨“两基”攻坚会议,全面部署了全区农村牧区教育工作和“两基”攻坚工作。年内又有5个旗县实现“两基”达标,全区“两基”达标旗县累计达到84个,“普九”人口覆盖率累计达到78.42%。
三、继续实施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工程,到年底前,共完成了8027所农村牧区中小学(其中教学点2783个,小学5015所,中学229所)的工程建设任务,占农村牧区中小学总数的73.12%,使边远落后地区的中小学生也享受到了优质教育资源。实施二期“危房改造工程”,争取到中央专项补助资金3亿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9000万元,集中用于改造中小学危房。
四、出台了农村牧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借读费的政策,明确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只要有务工所在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其子女在当地就读小学、初中,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就近入学,免收借读费。
五、自治区教育厅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决定》,从课程改革、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教师队伍及学生组织建设、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督导评估和表彰奖励制度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六、我区高等学校数达到31所,在校生达到20万人,比去年纯增近4万人,招生录取率首次突破70%;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67.28%,比去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加大改善办学条件的力度,年内,自治区高校新增校园面积8000亩,开工建设校舍面积达40万平方米。
七、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签署了协议,将内蒙古大学列为省部共建高校。2004年10月,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获得教育部专家组一致好评。
八、自治区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了《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协议书》,第一批23人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已公派出国留学;旨在加强高校与发达国家科技协作与交流、引进国外科技人才联合开展科技攻关的“春晖计划”有了新的进展,有13项科研项目获得国家资助。
九、自治区教育厅与有关部门联合提出了《关于做好农牧民工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培训的目标和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制定出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年内,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7.96万人,比上年增长8.87%。
十、开展了新课程教师培训者自治区级培训,90个旗县(市、区)的4000多名中小学教师、教研员参加了培训;基本完成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建设的意见》,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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