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二、校址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
三、招生层次:
专科起点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收男女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不招收色盲生。
七、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会计学专业,160名,限招英语。
八、学习年限
两年
九、报考对象
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07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十、报考资格
持有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425分(含)以上,同时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
十一、考试科目
会计学。主要包括会计学基础与财务会计,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另行公布。
十二、报名与考试
详见《2007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专升本报名考试办法》
十三、学费与住宿费标准
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1400元/年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合格,准予毕业,颁发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十五、录取原则
1、以会计学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充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加分及优惠政策:
(1)获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加5分;
(2)获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单项奖或团体奖排名第一位者加3分。
(3)凡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我院学生,并光荣退伍的,在参军期间,荣获“优秀士兵”以上荣誉称号的,在符合报考资格的前提下,经审核,可免试直升;
(4)志愿服务西部的我院学生:
当年报考我院专升本考试并被录取者,学院保留其入学资格至服务期满回校就读;
服务期满后,在符合报考资格的前提下,可参加我院的专升本考试,在考试成绩上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曾荣获“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的学生,在符合报考资格的前提下,经审核,可免试直升。
十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1-67705115、67705238、67705131
十七、网址
学院网址:www.lixin.edu.cn
电子邮件:zhaoban@lixin.edu.cn
十八、资助学生政策
1、学校每学年对评选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将分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发给证书和奖励金,发放奖励金的最高等级可达3500元/年,累计获奖学生比例可达学生总数的40%。
2、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由个人申请并持当地乡镇以上政府证明,经审核后可在相关银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助学贷款政策(每年最多可贷6000元)。同时,学生可申请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而获得一定报酬。
十九、监督电话:
67705008
二十、注意事项
凡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未修过《成本会计》、《高等数学》和《线性代数》的考生,在录取后的本科学习期间,必须选修以上三门课程。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