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 乙方(学生)
为加强教、学双方的合作,维护办学秩序,提高办学质量,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承诺严格履行协议全部条款。
一、甲方负责提供的大学本科层次教育(非统招计划)、学制四年,但没有军籍,不迁户口。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可上军网查询)。符合国家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可上教育网查询),可报考军队院校或地方院校的研究生。乙方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乙方了解并理解这种培养性质,承诺不因误解培养性质而追究家访任何责任。
二、甲方负责提供准军事化管理,从思想品德、作风纪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等多个方面,培养乙方的综合素质。乙方在校学习期间,应当按要求穿军装,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学习成绩不合格,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开除乙方学籍。
三、甲方应当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乙方提供正规的全日制教育;根据国家专业教学要求,结合学生整体情况和社会经济需求,自主制订、完善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
四、乙方应当缴纳以下费用:
(1)学费,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6000元/学年/人; 法学、经济管理专业5500元/学年/人。
(2)教材文具费550元/学年/人。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设备使用费500元/学年/人。
(4)住宿费1500元/学年/人。
(5)管理费1500元/学年/人
(6)被服费2000元/人。复查复试费200元/人。
(7)建校补助费15000元/人。第(6)(7)项费用,入学报到时一次性缴纳。 第一学年费用:计算机专业合计27250元/人。环境工程、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合计26750元/人。法学、经济管理专业26250元/人。入学报到时由乙方直接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以后三年的费用,分别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后一周内缴纳。伙食、医疗、保险等费用,乙方自理。不按时交费或不交清费用者,不予注册。乙方承诺入学前所交费用与甲方无关,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五:乙方中途退学,(1)教材文具费、复查复试费、被服费、以及计算机使用费不予退还;(2)学费、住宿费和管理费,自开学之日起,每天扣除100元,余款退还;(3)建校补助费,自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之日起3个月内,扣除5000元,余款退还;(4)自开学之日起超过3个月退学;中途入学后退学;擅自离校;办理完毕退学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没有书面提出退费申请的;不能提交缴纳原始票据的;或者被开除学籍的,各类费用一律不退。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的退费规定。
六: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财产损失、伤、残或死亡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请假外出或放假、休学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后果,均由乙方及其家长负责,甲方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食宿安排,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在校学习期间,乙方如结婚、怀孕、或者谈情说爱、不思进取,影响恶劣的,应当退学。
八: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困难和争议,双方应当本着诚实守信和维护军队形象的原则,友好协商,求同存异,争取谅解。争议最终处理方式,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 学生(签字)
2 0 0 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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