础上,马克思从哲学的角度对这个问题作了一个概括。他说:“平衡总是以有什么东西要平衡为前提,就是说,协调始终只是消除现存不协调的那个运动的结果”。在这里,马克思指出了平衡是以不平衡为前提的,不平衡是经常的,平衡是消除不平衡的结果。马克思关于平衡与不平衡的思想对于我们理解邓小平的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发展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战略有重大的启示作用。恩格斯在研究自然辩证法过程中从运动的角度对平衡与不平衡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他指出,相对静止即平衡,一切平衡都是相对的和暂时的。同时他认为不平衡是绝对的,静止、平衡是相对的。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对平衡与不平衡的辩证关系极为重视,并对此作过许多深刻的论述,极大地发展了平衡和不平衡的辩证思想。毛泽东从中国革命的实际出发,提出了中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中国革命发展不平衡的理论,揭示了中国革命发展的规律。他指出:“由于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产生了革命发展的不平衡。”在《矛盾论》一文中,毛泽东从哲学高度对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发展的不平衡规律作出了理论概括,系统地提出了矛盾发展不平衡的理论。他指出:“世界上没有绝对平衡发展的东西,我们必须反对平衡论,或均衡论。“对于矛盾的各种不平衡情况的研究是革命政党正确的决定其政治上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方针的重要方法之一,是一切共产党人都应当注意的。”该思想揭示了中国革命发展的规律并领导了中国革命,建立了新中国。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把平衡和不平衡的辩证法应用于经济建设的研究中,提出了许多新的思想。他指出:净是平衡,不打破平衡,那是不行的;我们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不平衡、矛盾、斗争、发展,是绝对的,平衡、静止、是相对的;所谓相对,就是暂时的,有条件的。经济的发展总是有进有退,平衡和不平衡不断转化,波浪式前进,不平衡发展。毛泽东的这些论述,揭示了平衡与不平衡的辩证关系,从而揭示了经济的发展也是在平衡与不平衡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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