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股,并决定由部、省双方在国内各发行公债2500万元以资筹措。同时,估算了铁路建筑经费,除国内用款约计4400万元外,向国外采购材料暨运费等等约计2300余万元。据梅莱告知:法国政府为促进输出,规定对材料信用贷款可附带现款二成五。铁道部与中国建设银公司估计铁路成后头五年间收入,除开支外将不足以还本付息,短绌之数与采购价款加在一起,向法方提出借款数额:材料借款2322万元和现金借款985万元①。
铁道部等三方经过协商,由铁道部与中国建设银公司和中国建设银公司与法国银团同于1936年2月18日分别订立投资、借款两份草合同。后一合同的要点是:1.法国银团以中国建设银公司为债权委托人,并为与铁道部和川黔铁路公司接洽的代表人;2.法国银团提供材料借款2322万元,现金借款985万元,同意承受以银公司所承受的川黔铁路公司所发行的公司债票作为凭证;3.在法采购材料由法银团代理,并推荐有经验的技术专家帮助一切建筑技术;4.法国银团给予银公司以借款总额半厘作为酬金;和(5)此约草签后4个月内成立正约①。
梅莱回国汇报,法国银团嫌未能尽合其意,并改派其时在法国非洲殖民地充当铁路工程师多年的法郎索(A.Francois)作为代表来华磋商正合同。法郎索增提种种要求,如提高利率、添加手续费以及要求铁路工程由法国财团包工建设。铁道部以以往包工恶习正在逐渐革除,不能使之复活;经4个多月的磋商,到同年12月16日签订正合同。要点有:(1)债额国币3450万元(也可以以英镑、比法郎、马克、美元计算)供作材料价款,利息7%;(2)川黔铁路公司出给期票给予无条件的担保;并给予第三期铁道建设公债1000万元作为期票与商股利息的共同担保,准其自由处置。如有不足时,政府另筹的款补足之。此项担保。以本息付清为止。(3)法银团得向川黔公司推荐工程总稽查、会计稽查各一员,参与工程查帐事宜,至合同满期为止;(4)借款期限十五年。最初两年半里支付利息,此后还本分十二年半偿清。(5)以银团经理借款酬给1%;为取消银团的包工,给予利益一成,两计70万元,从第一期借款收入内扣付,和(6)应法银团要求对由中法工商银行代表中法实业银行与中国建设银公司投资兴筑成渝铁路允予同意,另授予投资贵(阳)昆(明)线的优先权②。
———————————————————— ①姚崧龄:《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页150;参看《路史资料,1912-1949》,页79l。 ②嘉璈著,前引书,页59~62;参看《路史资料,1912-1949》,页790~791。
合同订后到抗战军兴的七个月里,法国只启运材料极小部分来华;到1938年6月法方惟恐得罪日本,停止提供。1940年8月,在纳粹德国占领下的法国维希政权与日本订立《松冈-亨利协定》,允许日军进驻法属印度支那,局势日趋恶劣,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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