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而不是像‘暂行说明’那样表述准则。我们的意图是构建一个框架,随后在此框架中建立起对公司会计准则的说明。在这里,会计理论被视为一个凝固(连贯)、协调、内在一致的理论体系,而且如果愿意的话,可以用准则的形式予以紧凑地表达出来”(Paton/Littleton,1940)。所以毫不夸大地说,两位作者提出的要有连贯(coherent)、协调(coordinated)、内在一致(consistent)的理论体系来指导会计准则也成为构成CF的基本要求。
现在,人们都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会员的七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目前生效的有6份)作为CF的范本。美国CF的形成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CF不同于一般的抽象会计理论,它是用来评估、发展会计准则的理论,而且在缺乏会计准则的情况下,根据CF的概念和原则,还能提出具有权威性的会计处理意见以解决新出现的会计问题。这样,我们在研究CF的历史发展时,会计理论界的意见,比如上述《公司会计准则导论》,毕竟只能作为参考,而准则制定机构有关会计准则的理论研究的态度、举措及其成果才值得人们更加重视。
二、会计程序委员会(CAP)研究CF的回顾与评介
在美国,从会计准则的第一个制订机构开始,就已认识到会计理论对会计准则的重要性,但由于不同的环境和条件,有的机构或只有设想而未付诸行动(如CAP);有的机构已采取了行动,也有研究成果,而未得到认可(甚至本身就没有取得共识如APB,其成果只能束之高阁,而努力则付之东流)。只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是幸运的成功者,但它在CF方面的进展,在很大程度上吸取了它的前任机构和其他会计组织的有用成果,把功劳一概算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身上是不公正的。这里再一次证明:会计理论具有继承性。对此我们可以从美国用于指导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基础理论、基本概念直到当前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发展历程中找到证据。
存在于1936~1959年的会计程序委员会(CAP)是美国通过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出台以后,第一个具有权威支持的民间会计准则制订机构。它发表的代表公认会计原则的会计准则文献《会计研究公报》(ARBs)常遭到人们的嘲笑。因为这些公报并不是在研究的基础上产生的,而不过是把不同的惯例进行评比、并挑选其中为多数实务界所接受的内容。没有理论根据导致委员们的意见经常各执一词,结果只能赋予会计处理方法以较大的弹性,这就造成了相似的企业由于采用不同的会计方法,所报告的净收益却出现了重大分歧。必须指出,会计程序委员会并非不注意理论,他们曾设想先研究一套会计准则的基本理论,然后据以制定会计准则,但要实现这一研究计划,大约需要5年。一方面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不允许会计程序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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