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确认假设” 该项假设的基本涵义是,假定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可以通过收集、评价相关证据、验证相关信息而得到确认。这包括三层意思: 第一,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是可以确认的; 第二,这种确认是通过收集与评价相关证据以验证表征责任履行状况的信息来实现的; 第三,为实现此种确认,必须要求确立审计标准,并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 这一假设非常重要。正因为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状况是可以确认的,审计标准的制定,审计证据的收集与评价以及审计程序的实施才具有实际意义,否则,也就失去了实施各种审计手段之依据。因此,“可确认假设”是审计准则理论、审计程序理论与审计证据理论之基础,也是审计中运用概率理论之前提和确立审计师责任界限的依据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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